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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白的古惑仔生涯
文学天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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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酒论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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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俊贤
2007-07-20 1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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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一个古惑仔,做一名侠客,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?
首先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武艺高强。侠客没有武功,那还能叫侠客吗?还要不怕死,讲义气。那要做到什么样,才算一个好侠客呢?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,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?杨过,“西狂”杨过。做古惑仔,做侠客还要狂。这些条件,李白都具备。中国的文人中间,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。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。因此唐之李太白,宋之辛弃疾,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。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,是侠客文人。
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。李白的铁杆粉丝魏万写他“眸子迥然,哆如恶虎”(《李翰林集序》),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。李白对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描绘呢?他在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中说,我在四川憋了这么多年,但是大丈夫志在四方,所以我“仗剑去国,辞亲远游”,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,就拿了一把宝剑,不是剑客是什么?李白还吹嘘自己说“十五好剑术,遍干诸侯”(《与韩荆州书》),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,是著名的剑客。他从读书时代开始,就与剑结下不解之缘。
他在《赠从兄襄阳少府皓》中说,“结发未识事,所交尽豪雄”,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,也就是刚成年、还不懂世道的时候,我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,都是豪侠英雄。这首诗写到后面,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:“托身白刃里,杀人红尘中”。这就是李白的理想,在闹市拿刀砍人。当然他是行侠仗义,并
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?可能大家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,其实李白并不是这个目的。他有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,题目叫《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》,说五月到山东汶水,他告诉别人我为什么到这儿来,“顾余不及仕,学剑来山东”,我要学习剑术,我要提高我的武艺,我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,所以我才来山东。
另外,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来李白是个剑客呢?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《翰林学士李公墓碑》,里面讲李白“常心许剑舞。裴将军,予曾叔祖也。尝投书曰:‘如白愿出将军门下’”。大唐有三绝,李白的诗歌,裴旻的剑术,张旭的草书。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,是哥们儿;裴将军是李白的师傅,是大唐第一剑客。有本小说叫《大唐双龙传》,其实要讲“大唐双龙”的话,李白和他师傅才当之无愧。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,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,裴将军骑着马,拔出剑就舞,舞到高兴的时候就把剑往天上一扔,骑着马狂奔,拿手一接,那剑就到鞘里了。裴将军的功夫,估计比《大唐游侠传》里头的空空儿、精精儿,还要高许多。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,太崇拜他了,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。李白在不同的场合、不同的诗文里,反反复复提到自己是个剑客。李白是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,他不是剑客,那谁才是呢?
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傅之外,还有一个杀手徒弟,有诗为证。
《赠武十七谔》,他的徒弟叫武谔,排行十七。从这首诗的序里面,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:
门人武谔,深于义者也。质本沉悍,慕要离之风,潜钓川海,不数数于世间事。闻中原作难,西来访余。余爱子伯禽在鲁,许将冒胡兵以致之。酒酣感激,援笔而赠。
李白说,我徒弟武谔,他不善于说话,但是个讲义气的人,沉稳而凶悍。“慕要离之风,潜钓川海”,要离是春秋时代的著名刺客,原本隐姓埋名,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。武谔也是要离这样的人,世间少有。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,就来拜我为师,准备为国效力。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,我没有办法去看他。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。李白很感激,于是写了首诗送给武谔。
武谔是个杀手,不是诗人。他拜李白为师,是要学武艺,而不是学诗文。李白是性情中人,没有名气的人他固然是看不上的。不过他很自负,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,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万那么友好,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。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,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。
马如一匹练,明日过吴门。乃是要离客,西来欲报恩。笑开燕匕首,拂拭竟无言。狄犬吠清洛,天津成塞垣。爱子隔东鲁,空悲断肠猿。林回弃白璧,千里阻同奔。君为我致之,轻赍涉淮原。精诚合天道,不愧远游魂。
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,就是讲义气。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,古惑仔就是黑社会,讲究拜师傅,收徒弟,李白也是。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,需要拉帮结派,要讲义气。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。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,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。
李白酒隐安陆十年,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,李白在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中,那时李白还比较年轻,他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:
昔东游维扬,不逾一年,散金三十余万,有落魄公子,悉皆济之,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。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,指南死于洞庭之上,白
禫
服恸哭,若丧天伦,炎月伏尸,泣尽而继之以血。行路问者,悉皆伤心;猛虎前临,坚守不动,遂权殡于湖侧。便之金陵,数年来观,筋肉尚在;白雪泣持刃,躬申洗削,裹骨徒步,负之而趋,寝兴携持,无辍身手,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。故乡路遥,魂魄无主,礼以迁窆,式昭朋情,此则白存交重义也。
我从四川出来,顺江而下,到了维扬,就是扬州这一带。不到一年时间,花了三十多万。怎么花的呢?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,没钱吃饭了,我就管吃管住。这就是我李白的“轻财好施”,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。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,我管你吃喝住,没事就算了;到了我有难的时候,你要过来帮忙,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,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。
接着讲到一件事,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,叫吴指南。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,吴指南死了,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,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,泪流干了就流血。路人听了我的哭诉,都为之悲恸。猛虎来了要吃他,我就跟猛虎搏斗。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,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。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,跑到南京去了。过几年回来,发现吴指南尸体上“筋肉尚在”,我就一边哭,一边用把尸骨刮干净,用布裹起来,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,将他重新安葬。
李白借这两件事,标榜自己轻财好施,存交重义。我们一看就知道,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,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。这里有件事情没交待:吴指南怎么死的?我猜测,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,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。强龙不压地头蛇,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,跑到湖南横行霸道,那是没有好下场的。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,笔记小说里一说李白还上山杀过老虎。李白没交待吴指南的死因,但我如此推测。为什么这样推测?并不是捕风捉影。
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。李白诗里经常提到斗鸡,斗鸡是风靡当时社会的一种游戏,相当于现在的赛马,是青年古惑仔最好的消遣方式。过了青年,最好的方式是炼丹。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。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,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。
李白有首诗叫《叙旧赠江阳宰陆调》。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,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,李白要去打秋风,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,说起当年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。这首诗透露了李白的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。
我昔斗鸡徒,连延五陵豪。邀遮相组织,呵吓来煎熬。君开万丛人,鞍马皆辟易。告急清宪台,脱余北门厄。(节选)
李白说,当时我们是斗鸡徒,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,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。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麻烦,我们寡不敌众,眼看我小命不保, 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,杀开一条血路,把“公安”叫来,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,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。
这一段,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。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,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。根据这首诗来看,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,到了湖南,碰到当地的流氓,两组人为了斗鸡,或者抢美女,发生火并,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。
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。武艺高强,不怕死,讲义气,狂傲,这些要素,李白都具备。李白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,是个具有审美价值的古惑仔。因为他喜欢狂,喜欢卖弄,因而让人觉得亲切,所以
容易成为偶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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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
. . 田宇. !
2007-07-20 2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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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站内信
好..............
2楼
过俊贤
2007-07-21 0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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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喜欢李白的放荡不羁啊~
3楼
马翊川
2007-07-22 1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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晕~真的假的?
4楼
凌崇
2007-07-23 0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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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,你为我的创作提供了大大的素材,谢了~~~~~~~~
5楼
刘朝华
2007-07-23 2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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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楼
马济
2007-07-24 2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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欣赏李白
7楼
杀生姻缘
2007-07-26 09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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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白是据说“十步杀一人”,他是剑客很正常,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。
8楼
赵建华
2008-10-05 19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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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昆仑奴>>就有李白,醉剑.黑社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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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武艺高强。侠客没有武功,那还能叫侠客吗?还要不怕死,讲义气。那要做到什么样,才算一个好侠客呢?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,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?杨过,“西狂”杨过。做古惑仔,做侠客还要狂。这些条件,李白都具备。中国的文人中间,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。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。因此唐之李太白,宋之辛弃疾,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。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,是侠客文人。
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。李白的铁杆粉丝魏万写他“眸子迥然,哆如恶虎”(《李翰林集序》),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。李白对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描绘呢?他在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中说,我在四川憋了这么多年,但是大丈夫志在四方,所以我“仗剑去国,辞亲远游”,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,就拿了一把宝剑,不是剑客是什么?李白还吹嘘自己说“十五好剑术,遍干诸侯”(《与韩荆州书》),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,是著名的剑客。他从读书时代开始,就与剑结下不解之缘。
他在《赠从兄襄阳少府皓》中说,“结发未识事,所交尽豪雄”,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,也就是刚成年、还不懂世道的时候,我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,都是豪侠英雄。这首诗写到后面,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:“托身白刃里,杀人红尘中”。这就是李白的理想,在闹市拿刀砍人。当然他是行侠仗义,并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?可能大家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,其实李白并不是这个目的。他有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,题目叫《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》,说五月到山东汶水,他告诉别人我为什么到这儿来,“顾余不及仕,学剑来山东”,我要学习剑术,我要提高我的武艺,我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,所以我才来山东。
另外,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来李白是个剑客呢?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《翰林学士李公墓碑》,里面讲李白“常心许剑舞。裴将军,予曾叔祖也。尝投书曰:‘如白愿出将军门下’”。大唐有三绝,李白的诗歌,裴旻的剑术,张旭的草书。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,是哥们儿;裴将军是李白的师傅,是大唐第一剑客。有本小说叫《大唐双龙传》,其实要讲“大唐双龙”的话,李白和他师傅才当之无愧。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,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,裴将军骑着马,拔出剑就舞,舞到高兴的时候就把剑往天上一扔,骑着马狂奔,拿手一接,那剑就到鞘里了。裴将军的功夫,估计比《大唐游侠传》里头的空空儿、精精儿,还要高许多。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,太崇拜他了,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。李白在不同的场合、不同的诗文里,反反复复提到自己是个剑客。李白是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,他不是剑客,那谁才是呢?
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傅之外,还有一个杀手徒弟,有诗为证。
《赠武十七谔》,他的徒弟叫武谔,排行十七。从这首诗的序里面,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:
门人武谔,深于义者也。质本沉悍,慕要离之风,潜钓川海,不数数于世间事。闻中原作难,西来访余。余爱子伯禽在鲁,许将冒胡兵以致之。酒酣感激,援笔而赠。
李白说,我徒弟武谔,他不善于说话,但是个讲义气的人,沉稳而凶悍。“慕要离之风,潜钓川海”,要离是春秋时代的著名刺客,原本隐姓埋名,后来帮吴王阖闾刺杀了对头庆忌。武谔也是要离这样的人,世间少有。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,就来拜我为师,准备为国效力。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,我没有办法去看他。可是我徒弟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。李白很感激,于是写了首诗送给武谔。
武谔是个杀手,不是诗人。他拜李白为师,是要学武艺,而不是学诗文。李白是性情中人,没有名气的人他固然是看不上的。不过他很自负,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心态,所以他会对自己的粉丝魏万那么友好,会对投到自己门下的杀手武谔这么敬重。这是一首多么好的诗啊,比写给杜甫的诗好太多了。
马如一匹练,明日过吴门。乃是要离客,西来欲报恩。笑开燕匕首,拂拭竟无言。狄犬吠清洛,天津成塞垣。爱子隔东鲁,空悲断肠猿。林回弃白璧,千里阻同奔。君为我致之,轻赍涉淮原。精诚合天道,不愧远游魂。
做侠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,就是讲义气。现代社会对古惑仔的了解比较多,古惑仔就是黑社会,讲究拜师傅,收徒弟,李白也是。古惑仔一个人是不会有大成就的,需要拉帮结派,要讲义气。李白就是个讲义气的人。他曾经花很多钱组织黑社会,这也是李白自供出来的。
李白酒隐安陆十年,曾经去拜访安陆的裴长史,李白在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中,那时李白还比较年轻,他只能吹嘘自己做过两件事:
昔东游维扬,不逾一年,散金三十余万,有落魄公子,悉皆济之,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。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,指南死于洞庭之上,白
我从四川出来,顺江而下,到了维扬,就是扬州这一带。不到一年时间,花了三十多万。怎么花的呢?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,没钱吃饭了,我就管吃管住。这就是我李白的“轻财好施”,也是战国四公子养门客的办法。黑社会就是靠这个组织起来的,我管你吃喝住,没事就算了;到了我有难的时候,你要过来帮忙,说明李白还是很有心计的,是有领袖气质的大古惑仔。
接着讲到一件事,我从四川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小弟,叫吴指南。我们到了楚地洞庭湖一带,吴指南死了,我就像死了亲兄弟一样,大热天伏在他尸体上哭,泪流干了就流血。路人听了我的哭诉,都为之悲恸。猛虎来了要吃他,我就跟猛虎搏斗。因为我当时没多少钱,就在湖边草草地把他埋了。然后我收起自己的哀伤,跑到南京去了。过几年回来,发现吴指南尸体上“筋肉尚在”,我就一边哭,一边用把尸骨刮干净,用布裹起来,背着步行到鄂城之东,将他重新安葬。
李白借这两件事,标榜自己轻财好施,存交重义。我们一看就知道,这是水泊梁山的口号,是上海滩许文强的口号。这里有件事情没交待:吴指南怎么死的?我猜测,根据李白的行事风格,恐怕是两群古惑仔群殴致死的。强龙不压地头蛇,你四川的一群古惑仔,跑到湖南横行霸道,那是没有好下场的。李白当然说自己功夫好高,笔记小说里一说李白还上山杀过老虎。李白没交待吴指南的死因,但我如此推测。为什么这样推测?并不是捕风捉影。
李白古惑仔生涯里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。李白诗里经常提到斗鸡,斗鸡是风靡当时社会的一种游戏,相当于现在的赛马,是青年古惑仔最好的消遣方式。过了青年,最好的方式是炼丹。这两件事情李白都干过。参加斗鸡的都是些游手好闲的人,而且以长安城为最盛。
李白有首诗叫《叙旧赠江阳宰陆调》。古惑仔都是有出息的,后来这个人做了江阳县令,李白要去打秋风,就和他攀当年的交情,说起当年一起做古惑仔的事情。这首诗透露了李白的古惑仔生涯里最典型的一面。
我昔斗鸡徒,连延五陵豪。邀遮相组织,呵吓来煎熬。君开万丛人,鞍马皆辟易。告急清宪台,脱余北门厄。(节选)
李白说,当时我们是斗鸡徒,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,结果得罪了当地的黑社会。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来找我们麻烦,我们寡不敌众,眼看我小命不保, 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,杀开一条血路,把“公安”叫来,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,没让我死在黑社会手里。
这一段,对了解李白太重要了。李白不但组织过黑社会,而且组织里的弟兄都很讲义气。根据这首诗来看,吴指南很可能是和李白组织了一群四川的古惑仔,到了湖南,碰到当地的流氓,两组人为了斗鸡,或者抢美女,发生火并,结果吴指南被打死了。
所以我们说李白的古惑仔生涯是身体力行的。武艺高强,不怕死,讲义气,狂傲,这些要素,李白都具备。李白是个不同寻常的古惑仔,是个具有审美价值的古惑仔。因为他喜欢狂,喜欢卖弄,因而让人觉得亲切,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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晕~真的假的?
兄弟,你为我的创作提供了大大的素材,谢了~~~~~~~~